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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党校章程

  • 分类:青年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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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0-2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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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第一条浏阳一中青年党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依法成立,隶属于中共浏阳市第一中学党委,直接接受中共浏阳市第一中学党委领导。第二条浏阳一中青年党校是对青年学生进行党的知识和理想前途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培养党员后备军的思想和组织阵地。

青年党校章程

【概要描述】第一条浏阳一中青年党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依法成立,隶属于中共浏阳市第一中学党委,直接接受中共浏阳市第一中学党委领导。第二条浏阳一中青年党校是对青年学生进行党的知识和理想前途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培养党员后备军的思想和组织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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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浏阳一中青年党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依法成立,隶属于中共浏阳市第一中学党委,直接接受中共浏阳市第一中学党委领导。

  第二条 浏阳一中青年党校是对青年学生进行党的知识和理想前途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培养党员后备军的思想和组织阵地。

第二章 宗旨和任务

  第三条 青年党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重在思想政治素质的内化和提高、党性修养的教育和熏陶、理想信念的锤炼与升华,用先进文化和共产主义思想占领学生思想阵地。

  第四条 青年党校的宗旨和任务:

  (一)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让青年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史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二)引导青年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年学生头脑,让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占领学生的思想阵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

  (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树立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

  (五)引导学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原则,将学员中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分子培养为入党对象,为党组织发展提供新生力量。

第三章 学 员

  第五条 青年党校实行学员制。

  凡思想要求进步,承认党的章程,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好,愿意参加青年党校学习的在校学共青团员,通过本人申请,班级团支部推荐,所在年级党支部考察批准,即可成为青年党校学员。

  第六条 学员的权利:

  (一)参加青年党校的学习和青年党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对青年党校的管理和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学习期满,经考察和考核合格,获得青年党校学员结业证书。

  第七条 学员的义务

  (一) 遵守青年党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 认真参加青年党校的学习和各项活动,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和课时数,及时提交学习思想汇报和社会实践活动报告。

  (三) 发挥青年党校学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做广大青年学生的榜样和表率。

  (四) 认真完成青年党校交办的学习工作任务。

  (五) 自费购买青年党校学员必配的教材和学习资料。

第四章 教 师

  第八条 青年党校教师由青年党校校务委员会聘任,报请学校党批准。

  第九条 聘请党性强、思想好、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的本校党员教师担任青年党校专任教师。

  第十条 聘请校外党务工作者、理论专家以及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为青年党校兼职导师。

  第十条 教师职责:

  (一)要保持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良好党性修养,做到为人师表。

  (二)要认真备课,保证按时给学员上课。

  (三)热情引导学员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做学员的引路人和贴心人。

  (四)认真完成对学员的考核与评价。

  (五)服从组织安排。

第五章 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青年党校设校长1人,副校长1人,教务主任1人,教务专干1人,任课教师若干人。

  第十二条 青年党校设若干学习小组,超过5名学员以上的班级组成一个学习小组,由本班团支部书记或班长担任组长;不足5名学员的班级可以与其他班级组成联合学习小组,组长产生办法同上。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职权:

  (一)负责党校内外一切事务。

  (二)负责党校招生、建立学员档案、组织考核。

  (三)负责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各阶段的工作总结。

  (四)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安排上课时间。

  (五)负责安排任课教师。

  (六)负责党校校务管理,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

第六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四条 考勤制度:

  (一)学生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要及时请假,课后要及时补课。

  (三)请假必须由本人写书面申请,由组长报党校办公室批准。

  (四)如果三次考勤缺席,取消其本期党校结业的资格。

  (五)迟到、早退每两次记缺课一次。

  第十五条 考核制度:

  (一)每期学习结束,要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以及本人表现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包括闭卷、开卷和综合考查三种类型。

  (四)每位学员必须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青年党校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可以获得优秀学员的光荣称号。

  浏阳市第一中学党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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